我院顺利通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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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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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指派的专家评审组对我院进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延续申请现场审核。 评审组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提问、核查仪器设备配置等方式进行了现场考核,从通用要求、结构要求、资源要求、过程要求、管理体系要求等方面对我院进行了全面的核查,一致认为我院作为安全评价机构具备相应的评价能力,经确认后予以推荐维持认可。 同时,评审组也提出了。取得新的安全评价资质认可后,有助于我院拓展评价业务范围,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下一步,我院将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积极采纳和整改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为企业提供更为高效、更加专业的安全评价服务。 |